五年来福建检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926件

  福州9月20日电 (郑江洛)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瑜20日于福州透露,五年来,福建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办案数量平均逐年递增50%以上的办案力度和趋势,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926件。

  陈瑜介绍,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703件、民事公益诉讼1223件,诉前程序案件9460件,提起诉讼809件。从办案质效看,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甸约1.7万余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57.7万余吨,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2万余亩,督促关停整改污染企业839家,法院判决支持生态损害赔偿金1.3亿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价值222万元,法院判决支持惩罚性赔偿金1680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约3.2亿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7.9亿元。

  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福建针对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开展监督。五年来,全省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93件,占立案总数的52%,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021件、相关行政机关诉前整改率达到99.5%,提起公益诉讼619件。

  据统计,全省共办理各类海洋公益诉讼案件266件,积极参与全省打击整治海上非法采砂百日行动,起诉涉案海砂超2.5亿吨,提起公益诉讼68件,法院判决支持涉海损害赔偿金共计5074万元。

  陈瑜说,五年来,全省共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460件,行政机关诉前阶段回复整改率从2018年的95%持续上升至2021年的99.5%,今年以来达100%。如惠安县院针对原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职责,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办函》、召开圆桌会议,三年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2.73亿元及滞纳金8165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