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杭州9月28日电 (记者 赵晔娇)正在举行的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正在审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这两份报告,记者了解到,在高质量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过程中,浙江坚持数字化改革引领,正在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颁布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作报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作报告

  本次会议上,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在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表示,浙江省以“一法一条例”实施为契机,以创建全国唯一的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为牵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取得明显阶段成效。2021年,浙江省粮食播种面积1510.1万亩、总产量124.2亿斤、单产411.2公斤,均创近六年新高。2021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47元,连续3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倍差降至1.94,居全国各省区第二。

  浙江已成为全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最快、乡村经济发展最活、乡村环境最美、农民生活最优、城乡融合度最高、区域协调发展最好的省份之一。

  特别是浙江作为全国数字化改革最早、最快,也是成效最突出的省份之一,在高质量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数字化改革引领,通过重塑数字乡村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数字乡村治理服务体系、打造数字乡村业务应用体系等措施,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在重塑数字乡村现代产业体系方面,浙江主要是探索“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发展模式,建设畜牧业、渔业、茶叶等“产业大脑”,认定首批未来农场10家、数字农业工厂210家。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2021年浙江省拥有活跃的涉农网点2万余家,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1238.9亿元、增长11.7%,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66.7%,连续三年位居全国首位。

  在构建数字乡村治理服务体系方面,浙江主要是迭代升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体系,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县乡一体、条抓块统”“一支队伍管执法”等改革试点,2021年浙江省全科网格建设达标率96.5%,“基层治理四平台”事项办结率96.7%。坚持以数字赋能乡村治理,创新推行集体三资“云管理”、党务村务财务“云公开”、村干部“云监督”,推广“村民说事”“网上议事”“积分智治”等做法,2021年浙江省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水平达99.8%,累计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8097个、占比40.9%。

  在打造数字乡村业务应用体系方面,浙江主要是围绕“1612”体系架构和“两年大变样”总体目标,系统谋划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整体构架,创新统建全省贯通的“乡村大脑”+“浙农”应用体系。迭代升级以“11153”(1仓1图1码5库3能力)核心构架为支撑的“浙江乡村大脑2.0”“浙农经管”等16个“浙农”系列应用,日均访问量超80万人次。围绕建设农业农村领域统一数据服务入口,打造“浙农码”应用,对接应用场景43个,赋码用码超4000万次。

  记者了解到,今年5-9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了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在本次会议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济锡专门作了报告。

  史济锡表示,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浙江省各级坚持数字赋能,构建数字乡村新图景。主要是构建省级统建多跨协同的“浙江乡村大脑+浙农系列应用”体系,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推进乡村生产、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数字化变革。2021年,浙江省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66.7%,居全国第一。

  这份报告还就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建议。

  报告建议要突出变革重塑,持续增强全社会推进乡村振兴的合力,其中专门提到要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短板弱项,扎实有效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赋能推进浙江省乡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重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