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亚裔移民具歧视性 休斯敦严限选举人助手条款删除

  7月25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颇受争议的美国“德州选举法”中的严限选举人助手条款,对亚裔移民最具歧视性,联邦法官判决必须除去该条款后,德州检察长办公室日前决定接受该判决,大休斯敦华裔美国人团体在本案上获胜。

  德州州议会共和党议员去年强行通过的选举法,又称为参议会第一号法案,反对人士认为该法主要的目的是打击少数族裔和弱势族群的投票意愿,好让白人在政坛上居于优势。其中的严限选举人助手条款规定,陪同某位残障者或英文不流利选民到投票所或做通信投票时,助手只能给该选民阅读文本和给选票做注记,做任何其他事都可能被控选举舞弊之类的重罪名。

  由于这种规定威胁性太强,极可能促使选民和助手都不愿冒险,会大大减低投票意愿。大休斯敦华裔美国人团体在1月向法院提诉,指控该条款违反联邦的投票权利法,联邦法官数周前宣判该条款必须从德州选举法上除掉,德州检察长办公室日前决定不上诉,也就是大休斯敦华裔美国人团体胜诉。

  亚裔美国人法律抗辩与教育基金的瓦塔玛拉是代表大休斯敦华裔美国人团体出庭的律师,他指出投票程序不只是阅读与注记选票,投票人通常还会需要理清各个选项,如果助手给选民做解释会让两人都可能获罪,明显是歧视性措施。

  德州残障者权利组织的律师斯尼德指出,德州选举法生效以后,有些残障选民决定不投票或不带助手去投票,譬如两个多月前的德州初选就有这样的情况,所幸现在不用再为此担心。大休斯敦华裔美国人团体有相应的网站,有兴趣多了解该组织的人可上去浏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