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要不验码”之后需要“码”上见行动

  ■ 观察家

  取消特殊场所外的健康码查验后,相应的健康码管理、赋码机制,也理应作出调整优化。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提出,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12月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公路及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应撤尽撤”,不得随意限制车船通行。

  随着防疫政策的调整,全国多地的机场、高铁站接连宣布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及健康码。一些地铁站还撕掉了场所码。总体而言,自此除部分特殊场所外,健康码查验将全部取消。整个社会的流动“规则”已与疫情前的正常状态非常接近。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各地对新规的执行应该避免拖延,最大程度减少“时间差”。尤其是在最开始的这几天,大家出行都已普遍按照最新规则的预期进行,需防止一些地方或机构在执行新规则上“后知后觉”或是搞“层层加码”,从而与社会预期形成冲突。

  在这方面,相关行为的纠偏,应就“新”不就“旧”,未完成的“三天三检”或“五天四检”,也该立即停止。只要公众既有核酸检测结果正常,理当以最快速度恢复绿码。

  除特殊场所外,全部取消查验核酸和健康码后,各地的健康码管理也该与时俱进。此前,为了分类管理,一些地方实施落地检等要求,对跨区域流动人员弹窗、赋黄码,甚至个别地方还专门增设了“蓝码”,这些理应对表最新的防疫要求予以优化、精简。

  首先,要从“非必要不核酸”真正变成“非必要不验码”,严格按新规最大程度压缩验码要求;其次,赋码要更精准,更谨慎。

  应该看到,当一般场所都无需验码时,赋“异常”码的必要性已大大降低了。

  此外,关于查验核酸和健康码,这次“新十条”还留有空间——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此一做法是为了满足一些特殊场所及特殊情况下的防疫需要,但在执行中,应该要避免“自行权”的盲目扩大和滥用。否则,就可能令“新十条”优化调整的社会效果打折。因此,到底哪些机构、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疫措施,以及哪些措施,不妨给出更细化的标准。

  而说到底,取消特殊场所外的健康码查验后,相应的健康码管理、赋码机制,也理应作出相应的调整优化。这也应该是杜绝层层加码,确保新防疫措施“落实、落地、落到位”的内在要求。

  □重舟(媒体人)(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