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广东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广州9月30日电 (程景伟 林荫)10月1日起,广东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记者9月30日从广东省林业局了解到,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除批准外,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禁止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据广东省林业局介绍,今年以来,广东各地严控入山火源、积极消除隐患,实现了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同比2021年同期接报火情数下降50.5%。但是,近期多地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偏高,高温、干旱、大风天气将成为常态,加之林下可燃物增多,秋冬季农事、祭祀民俗用火增多,进山入林人员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国庆假期期间容易引发山火。

  从9月19日至10月15日期间,广东省林业局陆续派出5个工作组赴各地推动防控责任细化落实,并将适时会同国家林草局广州专员办、广东省森防指办和广东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等单位,赴各地调研了解工作情况,推动特别是镇村一线、重点林区落实火灾防范举措。

  近期,广东省林业局多次召开会议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森林防火和安全防范,要务实研判自身气候物候变化情况,精准分析研判当前森林防火形势;要严格管控火源,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节假日返乡祭祀人员等群体的防控部署和监督管理。

  据介绍,广东省将森林防火工作与全面推行林长制相结合,多地印发涉及森林防火工作的林长令,并运用“一长两员”机制推进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据悉,广东目前已设立各级林长9万多名,聘用护林员3万多名。

  此外,广东省还积极普及推广“防火码”新技术,探索在临时检查卡点统一设置全域通用的防火码,建立起“五位一体”立体监测网络,开启森林防火智慧管理新模式。(完)